9月11日,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学院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对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党委书记石竹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检验。学院党委自开展学习教育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深学细悟、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一体推进学查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学习教育,切实推动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事业建设实效,全力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会议强调,学习教育结束不是作风建设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全院上下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在“常学常新”中筑牢作风建设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其极端重要性。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发力,在“常态长效”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实际完善制度。纪检监察部门须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措施,健全机制,不断增强制度刚性。要深刻把握学习教育的宝贵经验、着力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学院党的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要强化担当作为,压实主体责任,在“以上率下”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院党委将切实扛起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学院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优良作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切实推动作风建设落到实效。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