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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二批)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二批入围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一、体检时间

20220124日(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

大连市体检中心五一广场分部(大连市西岗区不老街22号)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早8:00到指定体检单位,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审查证件并协调体检;

2、体检当天体检人员需空腹(禁水、禁食),体检前一日注意休息,清淡饮食。

3、体检中心疫情防控要求

体检人员需要提供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体检期间需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四、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1、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必须向学校人力资源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并发送至报名邮箱(rsc@lnqg.com.cn),经学校批准同意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体检。

2、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取;

4、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