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活动安排,为进一步提高省总工会直属高校创新创造和服务社会能力,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助力辽宁振兴发展,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20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省总工会直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大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赛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辽宁振兴发展”为主题,展示省总工会直属高校科技成果,助力高校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为辽宁振兴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省总工会、省人社厅联合主办,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具体承办。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公开,大赛成立组委会及工作机构,主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委员由主办和承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负责大赛整体的组织管理、赛务保障、裁判员选定等具体工作。
三、组别及比赛方式
大赛设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依据科技成果的研发完成时间确定参赛组别。初创组定义为已经立项并正在研发或已经研发未投入生产的科技成果;成长组定义为已经研发并投入生产的科技成果。大赛采取路演形式,裁判组专家打分为选手最终得分。
四、组织实施
(一)时间地点
大赛决赛时间定于2020年9月1日至5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W2馆(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举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科技成果征集范围和参赛条件
1.初创组参赛条件
(1)在2020年7月1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成果的高校职工或职工团队。
(2)科技成果归属参赛者,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2.成长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成果。
(2)2015年1月后的科技成果在辽宁省内实现转化,并在2019年销售或创效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核心技术或技术团队具备高校背景,且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校职工。
3.科技成果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领域等,重点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大的科技成果。重点筛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力度大、商业前景好的高校科技成果参加比赛。
(三)比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大赛设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申报的科技成果类别设定专家评审组,从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对参赛项目作品进行评比。
1.报名阶段
时间:2020年7月25日前
参赛项目需提交报名材料,填写上报《2020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省总工会直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科技成果申报书》和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成果介绍等,相关证明材料可附加提交。
大赛接受个人或团队科技成果申报,其中,团队科技成果申报人为第一完成人,每人最多可报1项科技成果。电子版《申报书》22日前上传至lnszghjkww@163.com,纸质签字盖章版25日前邮寄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预赛阶段
时间:2020年7月25日——8月10日
(1)专家初评:由大赛组委会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每个科技成果至少指定3名专家进行评审。
(2)专家复审:大赛组委会对初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科技成果,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3)由专家为参赛选手以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
(4)初创组和成长组各前40名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
时间:2020年9月1日-5日
地点:沈阳国际展览中心W2馆
决赛分为现场展示与答辩两个环节。现场展示说明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参赛选手需要准备课件或实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内容为科技成果创意与设计方案、实现技术、特色等,并由专家组进行现场提问。根据答辩情况由专家组以百分制打分。
(四)评分办法
1.比赛实行百分制,专家组打分至小数点后一位,大众评审团打分为整数分;
2.每名选手路演及答辩结束后,由专家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若总分仍相同,则参考评分表中推广应用前景单项总分;如仍出现相同,按各组评审要点或其它项依次顺延评定。
3.所有统计、合分、上分等工作,由大赛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以上未尽事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解决。
五、奖励办法
(一)对各组别一等奖(3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由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给予10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各组别二等奖(5名),由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给予8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各组别三等奖(10名),由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给予5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各组别赛项进入决赛科技成果,由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给予1000元资金奖励(奖金不兼得),并颁发进入决赛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1.各省总工会直属高校工会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注重细节,切实组织完成好科技成果推荐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大赛活动,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保证大赛经费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大赛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4.做好大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大赛活动和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郝薇
联系电话:024-22581179(电/传),13604213456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辽宁省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110832)
附件:1.2020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直属高校
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科技成果申报书
2.总评分标准
3. 大赛基本情况汇总申报表
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