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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管理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办法》,制定2019年普通管理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聘任在管理岗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册在职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职数

本次进行五级普通管理岗位聘任,岗位名称、对应级别及本次拟聘职数情况如下:

岗位名称

对应级别

拟聘职数

五级普通管理岗位

处级正职

1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学历条件: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人员申报的,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

(三)资历条件:

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4年(含)以上。

(四)业务条件:熟悉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独立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能力,业务水平突出,工作成绩显著,能够承担对某些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的任务。

(五)任职时间的确定

任职时间从现任职务同职级的最早聘任时间开始,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按足年计算。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聘任: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聘任程序及办法

(一)公布岗位1025。将确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布置相关工作。

(二)个人申报1028上午)。申报人员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连同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论文及任职以来获得的院级以上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8日上午11:00,过时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1028下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及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四)民主推荐102930日。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学院召开普通管理岗位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资格审查合格干部名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个人情况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等。参加推荐人员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情况及任职条件进行推荐。谈话推荐由学院工作组在相应范围内组织进行。

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人员为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人数不能少于30人。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五)组织考察103111月5日。按照《学院中层干部及普通管理岗位聘任考察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考察组对党委会研究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查阅干部个人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洁自律及信访举报情况等,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提出建议人选11月6日。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工作组向党委会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

(七)讨论决定(11月6日)。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最终进行表决,确定拟聘人选。

(八)任前公示(11月7日至13日)。在全院范围内对拟任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任前谈话(11月14日)。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任职前谈话。

(十)发文任用(11月15日)。学院党委下发聘任文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上册。

五、工作纪律要求

(一)坚决确保风清气正的聘任工作环境。在聘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凡提四必”工作要求和“九严禁”纪律要求,认真执行中组部、中纪委和辽宁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监督制度,坚决杜绝在聘任期间拉关系、搞串联、拉选票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相关人员将按违反组织工作纪律论处,取消其本次聘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全体干部要严格遵守聘任工作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聘任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聘任期间,学院成立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实施。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三)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党总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做好宣传工作。

(四)组织部门在具体实施聘任工作中,要周密安排,秉公办事,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凡违反规定的,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

(五)实行干部聘任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真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聘任工作中如遇上述情况,要主动报告,按规定回避。

(六)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全程参与聘任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聘任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全院师生员工对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由同级领导管理岗位改聘至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可不受上述聘任条件限制。

2、距离退休时间不足2个月人员,不得参加晋级聘任。

3、本次聘任到五级普通管理岗位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原聘领导管理岗位职务。

4、聘任到五级普通管理岗位人员,下一聘期原则上不再聘任下一级领导管理岗位。

5、本方案由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聘任。

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孔丹 电话:66864893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6864802

监督举报箱地址:一号楼一楼正厅

附件: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聘任申请表

                                                                                                                            中共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