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省属高职院校向乡镇选派都三批干部工作的预通知》,现将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转发,请各单位负责同志做好宣传,自愿报名人员务必于10月12日(明日)上午9:00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名。
联系人:孔丹
联系电话:66864893 13889573999 QQ:975927912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0月11日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省属高职院校向乡镇选派第三批干部工作的预通知
各省属高职院校: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向乡镇选派第三批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19〕6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乡村工作力量,省委高校工委拟于10月15日前向乡镇选派第三批干部。请各省属高职院校按照预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选派人选条件
各省属高职院校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具备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到乡镇工作,鼓励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缺少基层工作经历年轻干部和退出领导岗位保留职级待遇的干部。各省属高职院校选派的年轻干部一般不少于50%,其中正县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副县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选派步骤
1.推荐报名。选派干部到乡镇工作,是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各省属高职院校党委要按照预通知要求,通过召开干部大会、集体谈心、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干部对派到乡镇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推荐报名工作采取组织选派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属高职院校党委研究确定选派干部初步人选。
2.人选审查。各省属高职院校党委对选派干部初步人选逐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及深入考察,并组织填写《第三批选派干部登记表》。
三、选派要求
各省属高职院校党委要按照“精挑细选、选准选好”的原则,把好人选入口推荐关,并对推荐的选派干部人选逐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及深入考察。一要把好政治关。注重选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干部;选派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干部;选派熟悉农村工作,对“三农”工作有感情的干部。选派干部要以中共党员为主体,鼓励优秀党外干部报名参加选派。二要把好能力关。统筹考虑年龄、学历、特长、知识结构等因素,把懂经济、善管理、能干事作为“硬杠杠”,确保派下去的干部融入快、干得好,受锻炼、能成长。三要把好程序关。要严格按照组织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党委研究等程序推荐选派干部人选,坚决把“闲人”、“局外人”、“边缘人”挡在门外。
请各省属高职院校按照以上内容提前做好向乡镇选派第三批干部准备工作,待省委教育工委通知后报送有关材料。
联 系 人:王晓迪、仲 理
联系电话:024-86902300
附件:1. 第三批选派干部登记表;
2.第三批选派干部管理台账。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