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节”和“国庆节”在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继续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严守每个重要节点,对廉洁纪律常抓不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辽教纪工〔2019〕17号《关于严明二〇一九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教育提醒,强化正风肃纪,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庆祝共和国70华诞,营造风清气正、热烈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廉洁纪律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守初心、担使命、知敬畏、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杜绝“四风”、“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外出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或土特产;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商业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以及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严禁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全院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与贯彻落实第一次党员大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宣传上级关于纠正“四风”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个专项整治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以多种形式发信号、提要求、明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敢于出手、敢于斗争,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
三、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结合信访核查工作,在专项整治上下真功夫。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坚持“一案双查”,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认真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
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11-66864802
举报邮箱:jw@lnq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