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更好地服务教师和学生,根据大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通知精神,现将申报考评员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具有本专业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并取得相应资格三年以上,具有五年以上本职业(工种)专业工作年限;
(三)具有大专(与申报考评职业相关)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 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申报专业种类见附件一。
二、报名相关材料及要求
(一)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二)本工种工作年限证明(组织人事处开具证明)(模板见附件二);
(三)《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三);
(四)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贴照片处粘贴2寸彩照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于5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交至校企合作与培训处(北院1号楼117室)。
联系人:李江浩
联系电话:66864882
校企合作与培训处(国际交流中心)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