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780.6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1378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0.67万元,事业收入5450万元。
2.上年结转1248.82万元,主要是跨年项目等原因形成的年末结转。
(二)支出总计1236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4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9.1万元。
2.项目支出6611.9万元,主要包括资助体系563.03万元、聘用人员工资1131.4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息1955.5万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及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标项目1159.64万元,建筑修缮装饰工程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802.26万元等专项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67.69万元
主要是跨年项目等原因形成的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7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9.2万元,项目支出2302.0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71.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597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4万元。
1.教育5973.56万元,包括:
(1)普通高等教育78.46万元。
高等教育78.46万元,包括资助体系支出78.46万元。
(2)普通高等职业教育5895.1万元。
高等职业教育5895.1万元,主要是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500.4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500.4万元,主要是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93.9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293.9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3.4万元。
住房公积金303.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三、事业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事业收入支出决算反映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整体事业收入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事业收入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事业收入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事业收入支出5450万元,上年结转631.26万元,全年支出52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7万元,项目支出4309.8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事业收入支出弥补基本支出980.7万元,项目支出4309.84万元,其中聘用人员工资1131.4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本金1555.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利息400万元,示范校配套建设152.92万元,图书购置55.89万元,车辆购置66.35万元,建筑修缮装饰工程252.39万元,合作办学分成13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支出565.31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基本支出5749.9万元,比2016年增加213.8万元,提高3.86%,主要原因是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0.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6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没有重点2017年度预算评价项目。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9.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生活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