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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座落在钟灵毓秀、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国家级新区----大连金普新区,是辽宁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轻工高等职业院校,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高等专科院校,是辽宁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完善。

学院现有六系二部。即纺织服装系、艺术设计系、经贸管理系、航空服务系、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开设涵盖纺织服装艺术创意类、现代服务类、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五专业群的34个专业方向其中 8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或品牌(特色)专业,这些专业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院始终秉承“自立自强、砺能笃行”的校训精神,弘扬“厚德善学,务实创新”的校风;坚持“规模适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质量一流”的办学理念;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区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结构,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为国家培育了大批具有高素质与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聚焦“十三五”,我们将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全国知名的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473)

成人招生报名代码:827

二、成人教育办学地点

辽宁省大连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三、成人教育办学层次成人专科

四、成人教育招生范围辽宁省内招生

、成人教育学习形式函授/业余

、成人教育学制2.5年

七、成人教育招生专业

序号

类别

专业

学费

学制

1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室内设计

2200元/年

2.5年

2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5

轻工纺织大类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6

服装设计与工艺

7

交通运输大类

空中乘务

8

电子信息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9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10

物联网应用技术

11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

软件技术

1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4

财经商贸大类

财务管理

15

会计

16

报关与国际货运

17

连锁经营管理

18

市场营销

19

旅游大类

旅游管理

20

酒店管理

21

教育与体育大类

商务英语

22

商务日语

23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

4000元/年

24

服装与服饰设计

25

环境艺术设计

26

人物形象设计

 

 

八、成人教育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费。非艺术类学费2200元/年,艺术类学费4000元/年

九、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条件:

 凡符合辽宁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

2、报名时间:

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12日,报名后需要当地招办现场确认填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至14日。

3、报名程序: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阅读了解报名考试录取政策和规定后,进行考生预报名信息注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选定报名确认地点提交保存,然后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记录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和报名确认地点;未缴费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为90元。

2)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确认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拍摄电子照片,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点负责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考生本人和报名确认点各留一份备查。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均视为放弃成人高考报名。

4、学校志愿:

  高起专的考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十、考试科目

1、高起专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高中起点升专科的文科和理科数学考试科目,统一采用文科数学试卷。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2、专业加试

艺术类专业加试: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时间是201810月中旬,学院将于9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发布加试通知,通知考生具体考试程序和考场安排。

艺术类专业加试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艺术类专业加试科目:素描、色彩。

十一、录取原则

1、严格根据国家、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艺术类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报考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专科报考志愿录取完成后,省招考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省招考办在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组织征集志愿录取工作。

十二、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0411-66864881、0411-66864882

孙老师:13889576121

郑老师:18840857595

 真:0411-66864881

 址:http://www.lnqg.com.cn

十三、本章程由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