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现将我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经我院资格审核小组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已提前在我院官网进行公告)。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2月1日上午9:00
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南院三号教学楼203教室
参加面试人员请于8:40到三号教学楼304房间报到。
三、面试流程
1、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的岗位要求,我院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学历信息证明或截图打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海归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后学院纪委工作人员收取应聘人的手机及通讯设备并封存。
2、面试试讲题目及要求
试讲题目:
(1)纤维的结构特征;(2)织物的保暖舒适性能。面试当天学院纪委人员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作为试讲题目。
试讲要求:PPT+板书
3、面试方式及要求
面试方式为试讲和专家问辩环节相结合。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家问辩时间为10分钟,共3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环节由专家评委现场进行提问,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专家根据考生试讲及答辩情况评分。
4、面试成绩的确定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环节60分,专家提问答辩环节40分。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学院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全程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及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