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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非事业编岗位招聘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面试(试讲)教师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按照附件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或说课。

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详见附件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67743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