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的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号),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启动“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破解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鼓励和支持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对策性实证研究。
2.课题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不含2个)以上课题。
4.已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5.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6.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标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二、申报程序
1.各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课题管理职能,并于5月8日报送申报材料。
2.以系部为单位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推荐不超过20项。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及电子版。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电子各一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小溪
电话:87669145
邮箱:411021056@qq.com
附件: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docx
2.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