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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需要,结合学院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用原则

根据学院各系列、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情况,对相应等级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增补聘用,并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聘用范围

我院事业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组织机构

此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由学院专业技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学院专业技术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

学院专业技术聘用工作委员会:

主任:孙玉红

副主任:王仁成 何子谦 毕万新 宋春风 吕振凯

成 员:刘启国 熊丽华 李 敏 刘秀英 何靖泉 孟晓明

顾兆旭 刘 克 郭克军 正教授代表4人

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启国(兼)

四、岗位聘用方式及量化、测评比例

(一)学院此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行量化赋分及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量化赋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本次聘用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量化赋分得分占70%,评审委测评得分占30%。

(三)综合得分=量化得分×70%+评委测评得分×30%

五、聘用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晋级必须在相应级别有空岗的情况才能进行晋升。

(二)申请同层级的高一等级人员,必须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不允许越级申报。同时申报上一级人员必须在下一职级任职2个自然年以上,方可申报。

(三)符合相应层级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申报(量化赋分)表(详见附件2)、提交各类证书及业绩成果材料。任职时间、业绩成果统计时间均从现聘职级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截止。

(四)申报五级、六级岗位人员要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简述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职级岗位上所取得的工作实绩,述职时间为5分钟。

(五)差额申报的,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晋级人员;等额申报的,需达到评审委总数2/3同意票的方可晋级。

(六)距离退休不足6个月者不得申报。

(七)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者优先。

(八)岗位聘用工作采取回避制。

六、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聘用通知、岗位晋升赋分标准、个人申报(量化赋分)表、各系列岗位空缺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

(2)申报人员按日程安排到组织人事处进行报名,领取并填写聘用岗位申请(量化赋分)表;按部门审核内容将本人所有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业绩成果原件等相关材料分别上交至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

(3)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分别对个人填报的量化表进行审核。

(4)组织人事处计算、汇总个人量化最终得分。

(5)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测评,并根据量化及测评综合得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并进行公示。

(6)聘用结果形成文件下发并上报主管部门。

(二)日程安排。(具体见附件4)

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赋分标准

2、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量化赋分)表

3、专业技术晋级各岗位空岗情况统计表

4、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Ο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