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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2014年3月至今我院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与,广大师生群众热情支持,整个活动进展有序、扎实深入,涌现出了一批有特色的优秀基层党建品牌和案例,巩固和拓展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党建基础,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充分展示全市高校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市委高校工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召开全市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现就我院落实推进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建品牌和案例推荐

1.推荐对象

应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和形成的优秀党建品牌或案例。

2.推荐党建品牌或案例的数量

全院基层党总支各推荐1个。

3.推荐工作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要向基层党组织倾斜。推荐的对象应为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品牌或案例,党委的党建工作品牌或案例不作为本次活动推荐对象。

(2)要注意兼顾新老典型。要在继续关注、弘扬老品牌的同时,注重推选具有时代特色、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新典型。推荐对象原则上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在本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3)要具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的内容。推荐对象应为被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某一项党建工作制度、方法或者解决某类典型问题的具体案例,而非党建工作全面总结。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可推广性。

(4)推荐党建品牌或案例的基本条件是: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形势发展,贴近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切实起到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等重要作用。内容具体,内涵丰富,富于创新,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党员欢迎,认可度高,实效明显。

(5)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最终确定推荐对象。党总支委员会要对推荐党建品牌或案例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审核。

二、评审办法

1.校内选送

组织人事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各党总支负责人作品牌或案例介绍,最后投票评选出1-3个优秀品牌,向市委高校工委选送,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市高校工委评选

本次活动采取专家评审与大众评选(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评比方式。市委高校工委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制作线上评选网页,各高校在校园网转载并组织投票和宣传。奖项设置、评选网页地址及投票细则另行通知。会上交流和现场观摩典型由高校工委确定,其余作书面交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党总支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认真把关,推选出最能体现学校党建特色的品牌或案例。要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整个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梳理总结、相互借鉴、思考提高的过程,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2.推荐的党建品牌、案例介绍材料要采用纪实性写法,一般由主题(交待背景)、具体内容(交待过程、延续时间、主要做法与创新点)、实际效果三部分组成。属于制度方法类的项目,必须结构清晰,文字简洁,表达准确;属于案例类的项目,必须内容翔实准确,过程完整,具有典型性。每个品牌或案例材料的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此外,每个品牌、案例需报送活动相关的照片1~3张(jpg格式,像素在2M以上,简要说明照片内容)。

3.请各党总支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推荐优秀基层党建品牌、案例一览表》、介绍材料及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月琴

联系电话:87665086

电子信箱:13942662081@139.com

附件:

1、《推荐优秀基层党建品牌、案例一览表》

2、基层党建品牌、案例介绍材料格式

组织人事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