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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关于使用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相近名称进行虚假宣传和招生的声明

近日,陆续有部分家长和学生反映,省内有人使用“辽宁轻工职工大学”校名招生,使部分家长误认为辽宁轻工职工大学与我校有关联。此事件在社会上给我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侵害了广大家长和学生的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声誉和利益。在此我校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一、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其所有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lnqg.com.cn。

二、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址为大连市金州新区城南路15号,联系电话:0411-87664810。一切冒用、乱用我校校名进行虚假宣传招生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后果与我校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三、我院将对冒用、乱用我校校名进行虚假宣传招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诉讼。请广大考生认准我校的网站及正式出版物,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四、“辽宁轻工职工大学”是辽宁三所假大学之一,已被媒体曝光,与我院毫无关系。

以下为媒体曝光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o/2014-0704/091030468358.shtml

请广大家长、学生审慎鉴别,以免上当受骗。特此声明!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