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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4月5日(星期六、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4月7日(星期一)放假。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放假期间,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