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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做 好“ 五一 ” 安 全 工 作 的

通 知

院各部门:

根据院领导的指示,为了切实做好“五一” 期间的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1.院各部门在“五一” 前夕对所属的部门要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和治安安全大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2.各办公室、教室、机房、仓库、财务、工程训练中心等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封好门窗。贵重物品(如电视机、投影仪、贵重教学仪器等)须放在有防盗门或设有探头的房间内。

3.各财务部门,保险柜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印章须分开存放。

4.加强各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管理,严禁在宿舍、教学楼和实验室内动用明火或违章用电。各办公室和学生宿舍,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及有价证券,以免被盗。

5.“五一”期间,主教学楼西侧小门封闭,保卫处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有事及时报告。夜间校园警务站电话:87668673。

6.“五一”期间,探亲访友及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并重点预防“疾病”感染(公寓住的同学,请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7.“五一”期间,同学外出须遵守交通标志、标线,走斑马线,靠边行走;不坐无牌车,无证车,无保险车,超员车,关爱生命。

各部门领导对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五一”假期。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