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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卫生所护士岗位非事业编招聘

面试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告

我院卫生所护士岗位非事业编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学院非事业编招聘工作安排,现将本次非事业编招聘面试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事宜

1.体检时间

202339日(星期)。

2.体检地点

大连市体检中心五一路分部(大连市西岗区不老街22号)。

3.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早8:30到指定体检单位,经学校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体检;体检人员禁止家属陪同,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四、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1.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必须向学校人力资源处提交书面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体检。

2.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取;

4.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11-66864892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33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