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岗位三(教学教辅2)笔试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公布我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岗位三(教学教辅2)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允许考生申请复核分数。考生如对个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由本人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申请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PDF版发送至报名邮箱(rsc@lnli.edu.cn)。查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2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对申请查分的考生分数进行复核,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反馈。


  各岗位面试相关工作将于近期发布,具体请关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附件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岗位三(教学教辅2)笔试成绩

  附件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申请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