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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一、体检时间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

大连市体检中心五一路分部(大连市西岗区不老街22号)。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早8:30到指定体检单位,经学院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体检;体检人员禁止家属陪同,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2、体检当天体检人员需空腹(禁水、禁食),体检前一日注意休息,清淡饮食。

四、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1、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必须向学院人力资源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经学院批准同意后,由学院另行安排体检。

2、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取;

4、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附件: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