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及学校《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标采购项目建设方案征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贴合我校“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实际需求”,学校拟开展主楼505、507智慧座舱实训室电脑采购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建设方案,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施能力的厂商、集成公司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高水平专业群:主楼505、507智慧座舱实训室电脑采购项目》完整建设方案,包含项目(整体设计、软硬件配置、资源开发、实施落地、预算报价)等全流程内容。
二、方案设计要求
本次征集方案需结合学校高水平专业群项目需求实际,完成主楼505、507智慧座舱实训室电脑采购项目等核心建设内容,并与学校505、507普通智慧教室等环境良好匹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适应实训教学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实训室设备配套水平与实践教学能力,学院持续推进实训条件建设。
现有学校通过以旧换新项目将505、507普通智慧教室升级为专业实训室,并配套投入了智能座舱、智慧交通等大型实训设备用于教学。由于原实训室建设未配备学生用计算机,现有教学无法实现实训设备与终端操作的有效联动,需补充配套电脑终端。基于上述专业教学需求,现申请采购用于满足2个单班40人学生及教师教学台式机电脑,用于配套实训室内的实训设备开展日常教学。
(二)计划采购设备及软件
计划采购电脑:
1.CPU:i7-14700F
2.内存:32GB DDR4 2666
3.硬盘:2TBSSD
4.显卡:730-4G独显
5.其它:键盘/鼠标/无WIF1/串口/电源/Win11/27寸显示器
6.同传软件
(三)建设方案要求
应征企业提交的建设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资质与实力说明
需提供相关证书。
2.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按清单逐项提供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材质、规格、配置。
3.报价与商务要求
总报价与分项报价、交货期、质保期。
三、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同类项目(如:电脑采购项目项目)的建设与设计经验,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一)提交时间
本项目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24时,逾期提交的方案不予受理。
(二)具体要求
1.应征单位需提交方案电子文本,PDF、Word格式各1份,方案内容应包含:以上方案材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2.方案电子版,文件名称按“XX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公司全称”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应征单位需提供完整准确的报价方案,包含单价、总价、费用明细等,无完整报价方案的视作无效方案,本项目预算总价不超过78万元人民币;
4.方案需紧密结合我校项目实际需求,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落地性。
五、有关声明
1.本次方案征集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征集的方案仅作为我校《高水平专业群:主楼505、507智慧座舱实训室电脑采购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2.征集期间所有提交材料由学校统一收集保存,不予退还,学校对所有征集方案拥有无偿使用权,有权对专家推荐的方案进行优化、整合,形成最终建设方案;
3.提交的方案需具备绝对可行性,不得包含项目建设周期内无法实现的技术、功能等内容;
4.方案文本不得存在任何版权纠纷,若因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产生法律责任,均由应征单位独立承担;
5.应征单位需指定唯一项目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确保沟通顺畅;
6.凡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所有条款,无需另行书面确认;
7.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智 联系电话:13478956885
邮 箱:370104230@qq.com
地 址:大连市金普新区金港路288号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主楼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