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教育和培养工作,选拔和推荐各党总支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积极分子参加第五期学院党课培训,按照党校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将具体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工作将严格根据《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相关规定》及《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推选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本次培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各党总支评选出一批工作学习成绩较好、平时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认真负责、工作积极、群众基础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青年教师。本期共招收学生学员100,教职工学员不限定人数。
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部门 |
下达发展计划 |
1 |
经贸管理系 |
30 |
2 |
航空服务系 |
11 |
3 |
机电工程系 |
19 |
4 |
纺织服装系 |
15 |
5 |
艺术设计系 |
16 |
6 |
计算机系 |
9 |
合计 |
100 |
三、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和纲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大所确定的新党章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理想信念,并切实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与生活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培训对象的基本条件
1.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所在党总支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及学生,可被推选参加培训。
2.学生推荐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政治思想进步,学习刻苦努力,学业考试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优秀,非学生干部上年度学习成绩必须为班级前10名。无违纪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教职工推荐对象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五、培训方式
以集中授课为主,辅以自学,学习结束时组织统一考试,合格者由院党校颁发党课结业证书。
六、组织纪律
1.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担任学习辅导员,并在学员中确定一名班长,负责组织纪律。
2.10月18日13:30之前将学员名单报至组织人事处。
3.电话:87667743 王月琴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