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拟将于近期集中开展新学期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分以下三个步骤:
1.单位内部自查:对本单位所管辖场所、安全隐患地点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并排除安全隐患。
2.学校重点抽查:保卫处将对学校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进行重点抽查。主要检查重点为单位内部大型设备安全操控规范、责任人及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各类应急预案制定。
3.汇总整改阶段:各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10月14日前报告保卫处及部门主管院长(书记)。
二、检查内容
1.主要场所:检查办公室、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公寓、食堂、计算机室、图书馆、配电房、水泵房等重要场所的防火、防盗的基础设施状况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2.重点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他重点场所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落实强化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把安全检查常态化,并将“隐患排查”作为此次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列入台账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整理上报:由保卫处将各部门提交材料进行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于2016年10月17日前上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