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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中职升学服装专业技能加试考核大纲

一、依据与适用范围

本专业技能考核大纲的制定,是按照省职教处颁发的职业技能考核指导性意见,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作为服装专业职业技能加试考核命题的重要依据。

本大纲宗旨是为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升学考生提供复习范围和命题依据。在内容上紧密结合中职教学,有利于考核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并为今后进一步的学习和应用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二、指导思想

技能考核是中职升学考试中检验考生实训操作技能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为上级院校相关专业选拔有学习基础、学习能力以及培养前途的合格人才。本次考核的重点是服装设计与工艺环节中打版部分的基本实训技能。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试内容范围:

下装类(如裙类、裤类) 、四开身结构服装(如男、女衬衫等)、三开身结构服装(如男、女西装等) 、其他结构服装(如连衣裙、旗袍等)的基本结构。

(二)评分基本标准:卷面总分100分。具体分配如下:

1、结构合理、造型美观、符合款式图及款式说明要求。 (50分)

2、曲线流畅、弧线圆顺,基础线、结构线、轮廓线区分明显,图面整洁。 (20分)

3、保证规格,主控部位(如围度、长度等)允许在长度误差为±0.2cm。 (10分)

4、部位配合得当,满足结构与造型需要,符合工艺设计要求(缝合对位等)。 (10分)

5、缝份、缝边符合工艺要求,标记、剪口、纱向标注、布片属性准确无遗漏。(10分)

(三)考生必备的用具:

1、铅笔:最好使用优质活动铅笔,以保证图面质量。

2、橡皮:自备优质橡皮一块,以便在考试过程中及时修改图面错误。

3、尺具:要选用有毫米刻度的直边尺,尺缘要光滑。各种曲线尺不做要求,考生可以根据需要携带。

4、其他:如剪刀、锥子、滚轮等酌情自备。

(四)考试时间: 2016年6月11日9:00——11:00

(五)考试说明:

1、考试30分钟内不得交卷,迟到30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过程中如因个人操作失误而导致制图纸损毁按作废处理,特殊原因必须经主考同意可更换材料,但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长。

3、考试所用制图用纸统一提供,其它工具材料,如:制图尺、铅笔、剪刀、锥子等由考生自备。

以上为2016年中职升学服装专业技能加试考试范围纲要与细则说明提要,望各院校周知并作好准备。如有不明确或疏漏疑问之处,请速联系并协商主考院校。

联系电话:0411-87667751;0411-87665301

联系人:祖老师、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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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