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保卫处处长,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保卫处处长1名
二、招聘范围:学院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可参见《全员聘任工作方案》辽轻院党发[2013]1号文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4、必须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基本素质: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有独立领导一个部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打开工作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严于律已,公正廉洁、求真务实,全局观念强,胸怀宽广,善于团结同志。
(三)资历与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职副处级干部(含普通管理岗位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或曾经聘用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四年以上;
(四)年龄要求:
男同志要求57周岁以下(195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52周岁以下(196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干部竞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到组织人事处申报。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3、公布演讲名单。审查合格后,公布竞聘演讲人员名单。
4、民主测评。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大会,组织竞聘人员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5、公示。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6、公布聘任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聘任名单。
五、有关说明
1、本岗位聘用期限自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止。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2日。其他工作程序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87665086
联系人:段文斌
附件:干部竞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