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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运期间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十二”运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院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我院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全体师生员工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将消防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

二、为确保十二运期间校园消防安全。本次采取学院检查和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院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部检查。首先,学院将组织保卫处、后勤处在于8月25日进行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处消防安全通道及出口畅通情况。

2.各部门各单位用电、用火违章情况,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更改电力设备情况。

3.消防设备器材、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完好情况。

4.学生宿舍、教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库房、罐房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5.各实验室、实训室、实习车间设备的使用情况、用电安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配备、制度落实、场所安全情况。

在学院检查的基础上,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工作于8月28日前完成,迎接金州消防大队9月1日对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

三、各部门负责人要把本项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亲自抓,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并建立日查、周查、月查的消防安全检查长效机制。

学院各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以良好的工作实效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特此通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