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3年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岗位笔试公告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岗位报名工作现已结束,学院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要求及我院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笔试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

接到我校笔试通知的报名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报名现场确认

1、时间:7月27日上午9:30~11:00

2、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金州新区城南路15号)图书馆楼101室

3、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拟参加笔试的报名人员,需准备考务费人民币50元。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海归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类复印件附在简历后一并装订,装订顺序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各类考试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4、报名确认程序

(1)报名人员首先到报名处缴纳考务费;

(2)报名人员持缴费凭证到审核登记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材料,核对后返还原件。

(3)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

1、时间:7月27日下午13:30-15:30

2、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考核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注意事项

(1)考生不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及具有记忆存储功能的电子字典等电子产品。如已带入,应放置讲台上或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根据考核按考场座位图就座,不得私自调换座位;

(3)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4)考生不得自带草纸,书籍、书包等不得放在座位周围,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5)考生考试当天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证件与参考人不对应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6)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不得擅自将试卷撕毁或拆散;不得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考号,或书写与答题内容无关的语句或做其他标记。

附件: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3年7月23日